在閱讀徐林克的《我遺落的那一半》時,我讀到了這段話,覺得頗有感觸~
書裡的主角去質問背叛他的朋友時,他的朋友還是不承認藉由別人的手,謀殺了二條人命,這時主角反諷他的朋友寇特,說了一段話,他說:「我怕那是被惡魔附身了吧!送命、奪命、悲劇、利用--我想,利用別人不能算是惡劣,只能說是考慮得不夠周詳,讓人發現自己被利用?」
我一直覺得在現在的社會中,本來就是互相利用,也許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型態太過於現實,以前所講求的互助,現在卻變成了互利。
雖說這句話是一個反諷,諷刺寇特要利用他卻做得不夠周詳,讓他最後還是發現了自己被他利用,並且捲進了他不法的手段裡!
但是他說的話卻並非沒有道理~在生活中,我們該高興我們對於別人還有利用的價值,這證明了我們有特殊存在的必要,只是,那人是用什麼樣的方式?我們和朋友交往真誠以待,那麼需要幫忙的時候,朋友自然會伸出援手,可是若是一個耍心機,只會要求別人幫助,可是自己卻吝於付出,那麼這樣的人自私自利,我想就算是再好的朋友,也不願意再被他利用,更不願意幫助他。
利用,這兩個字說起來真的是難聽了點,但是,事實上,這的確是很多事情的本質,不過,就看我們如何去展現它。
利用與幫助其實是一體的兩面,雙方都肯為對方付出,這是互助的精神,但是,若是只有一方儍儍的付出,甚至是被欺騙而付出,那心裡的不甘和委屈必然會產生,那麼這樣的利用,所造成的遺憾,可能不是任何人所能彌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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